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规范素养,我校结合市文明委提出的“七不”规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强化规范的教育和训练,并将此项工作与开展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教育相结合;与家庭教育和指导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中学生品德测评工作相结合。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他们在文明礼貌、学习态度、劳动习惯和生活能力诸方面均有所进步。
行为规范合格班示范班评估内容及评估职能部门
以上评估将以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为主,由年级进行平衡送政教处认定予以公布。
评估内容 | 评估职能部门 |
(一) 遵守纪律好 (1) 准时到校 (2) 早操、早自修 (3) 眼保健操 (4) “两分钟”课前准备 (5) 课间休息 (6) 服饰仪表 (7) 作业规范 (8) 自行车规范 (9) 球、棋、牌类不进教室 (10)遵守“七不” | 政教处 年级组 值勤组 |
(二) 清洁卫生好 (1) 值日周劳动 (2) 教室卫生 (3) 包干区卫生 | 政教处、卫生室 |
(三) 财产保管好 (1)损坏少 (2)及时报修 | 总务处 |
(四) 集体活动好 (1)集会 (2)外出活动 (3)课外活动 (4)学校重大活动 | 政教处、体育室、年级组 |
(五)尊师爱友好 | 政教处、年级组 |
一、 有关评估的几点说明
1、评估形式,以班级自评、年级组互评,政教处根据明察暗访情况给予认定,对表现好的班组,颁发流动红旗。
2、对班级中为校争光的、突出的好人好事可作加分,对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例可作扣分。加、扣分均计入班级总分,由政教处负责。
3、参加合格班、示范班的评选资格,必须由各班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班级计划。
4、取得合格班、示范班称号的班级才有资格参加校、区、市先进班级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