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中学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09-04-19 19:29:11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907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如果担任校级干部(大队委员、学生会委员、团委委员),成绩可放宽至年级前百分之二十。

(二)品德测评等第在优下以上。

(三)具有参加志愿者服务队或雏鹰假日小队活动的记录。

(四)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五)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和时事政治测试。

(六)优秀学生包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由校评选小组统一命名。

1.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评选的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平时积极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政策,熟悉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实践活动,在志愿者服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正确理解和宣传邓小平理论,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的思想和言行。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维护集体荣誉,乐为集体工作;广泛团结同学,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意实践,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能认真刻苦地参加体育锻炼军政训练,体育成绩达标;具有坚强的意志品格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

  5)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突出表现之一者。

    各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均参照上述标准,评选优秀团员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力,认真地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团课学习,积极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地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团结带领同学,在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学生评选方法

1.由各班民主推荐,年级组讨论通过。或由团队推荐,年级组讨论通过。

2.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应整理成书面材料,材料应详实、认真、确凿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上报校评选小组审核。

3.优秀学生的推选比例不超过年级人数的百分之五。

4.在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报评选“创三好积极分子”,评选比例在年级人数百分之十五之内。

5.评上优秀学生的将发给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假期视情况组织夏令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