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政教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狠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抓好安全法规的宣传,充分运用黑板报、墙报、小广播进行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动态的宣传。
3、及时认真调节处理学生纠纷,以及其它纠纷,把各种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研究学生动向,结合校情、季节开展安全常规教育。
5、加强班主任的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协助制定好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与各年级组长、各班级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和指导各个年级组、各个班级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避免发生校内伤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维护学生上下楼道和进出校门的秩序;活动课、体育课注意安全。
6、配合区周边办组织实施学校周边环境及综合治理工程,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7、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月”活动,根据校情,开展险情之下逃生演练等活动,提高师生的逃生能力。
8、健全社会、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9、落实好大风、大雨、冰雹等天气突变的安全防范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面。
11、协助其它方面的安全工作。
12、万一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政教主任的责任。
负责人: 政教处 负责人:
20 年9月 20 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