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 教导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人
三、 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 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负责课程及教师教学的落实,学生学籍的管理及文印等有关教学工作;负责教师岗位安全协议书和签订,检查、执行安全协议签订情况,发现问题即使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教育、整改。
2 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制度;负责学生体检、外出学科竞赛、体育课、实验课等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学科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
3 当发生教学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并协调落实应急措施。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导主任的责任。
学校责任人: 教导处责任人:
20 年9 月 20 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