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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员的变动移交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28 08:56:20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262

 

1、              学校财产管理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岗位或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时,要报教育局设备组备案,并办理移交手续,待移交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

2、              移交人必须填写移交清单,由学校领导监交。移交清单的最后必须有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的签名和学校盖章,并一式三份(一份由移交人自己保管,一份由接交人保管,一份由学校归档)。

3、              根据移交清单的内容清点财产物品,核对帐本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