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南校预初年级以“责任”为核心主题,通过多元实践活动深化学生价值观教育,将品德培养融入校园生活与社会实践。从校园协作到法治启蒙,从文化传承到自我成长,系列活动以责任为纽带,串联起青春成长的轨迹。
一、心与心的交响:演绎和谐相处之责
构建良好人际关系是成长的必修课,本学期伊始,在精心筹备的心理情景剧拍摄与展示活动中,同学们将目光聚焦“与他人和谐相处”。通过生动的情节展现学生们人际交往中的矛盾、理解与包容,从日常的小组合作冲突,到集体活动中的意见分歧,每一幕都蕴含着沟通与责任的真谛。让同学们学会换位思考,主动承担起维护和谐关系的责任。
二、雷锋精神照我行:践行服务之责
3月5日,为弘扬雷锋精神,预初学子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同学们分班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打扫,擦拭桌椅、清扫地面,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在图书馆,大家认真整理图书,分类归位、修补破损书籍。通过这些平凡却有意义的劳动,同学们体会到为集体服务的快乐,将雷锋精神内化为自觉行动,树立起服务他人、奉献集体的责任意识。
三、法治课堂开眼界:领悟法律之责
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让学生明晰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责任,3月14日,南校预初年级学生事务中心与班级自管会成员一起走进了徐汇区人民法院——这座承载着公平正义的司法殿堂,开启了一场震撼心灵的法治启蒙之旅。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围绕模拟案例展开激烈辩论。从庭前准备到庭审辩论,每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律程序。此次活动,不仅让同学们学习到法律知识,更深刻认识到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责任,在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
四、春游探情韵:感悟文化传承之责
4月22日,预初年级组织前往上海千古情景区开展春游活动。踏入景区,同学们仿若穿越时空,穿梭于充满古韵与现代创意交融的街巷。集体观看《大地震》演出时,逼真的灾难场景还原、演员们震撼人心的表演,将灾难面前人们守望相助、舍己为人的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同学们沉浸其中,深刻体会到在危难时刻,每个人都肩负着守护他人、传递希望的责任。而《上海千古情》则以宏大的叙事、绚丽的舞台特效,演绎了上海从古至今的发展变迁,从历史人文到城市崛起,一个个故事让同学们感受到传承城市文化、延续历史脉络是当代少年义不容辞的使命。此次春游,同学们在观赏与感悟中,进一步深化了对责任的认知,也在文化的熏陶下坚定了传承与担当的信念 。
五、红领巾的传承:肩负成长之责
换巾仪式是传承责任、见证蜕变的重要时刻。5月15日上午,预初年级在勤体馆举办了庄严的换巾仪式。在示范员的指导下,队员们郑重地解下陪伴自己成长的小号红领巾,整齐折叠珍藏,随后庄严地佩戴上象征责任与担当的大号红领巾,这一换戴之间,承载着成长的蜕变与责任的传递。新的红领巾飘扬在胸前,激励着同学们以更成熟的姿态面对学习与生活,勇于承担起新时代少年的使命。
六、队风纪大检阅:恪守规范之责
换巾仪式结束后,各班级按照1-8中队每两个中队一组的顺序,依次进行队风纪展示。队员们在展示中比行施队礼,赛正确;比队的报告,赛规范;比队的步伐,赛整齐。队员们的敬礼利落规范,步伐整齐划一,口号庄重嘹亮,展现出每个队员的班级荣誉感和每个中队的凝聚力。从队服的整洁、红领巾的佩戴,到队礼的标准程度,每一个细节都体现着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通过严格的自我检查与相互监督,同学们强化了纪律意识,明确遵守队风队纪是每一位少先队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七、家校共育新课堂:探索创新之责
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感,5月1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林法官以“创新、创造与知识产权”为主题,为预初年级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生动而富有教育意义的课程。林法官结合生动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学习生活中保护创新成果。同学们积极互动,踊跃提问,深刻认识到创新创造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保护知识产权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八、六一欢乐颂:畅享责任之乐
当教育回归自主与协作,责任便在实践中悄然生长。六一活动当天,由各班家委会与学生共同策划组织的节日盛会热闹开场。从趣味游戏的创意设计,到才艺展示的流程编排,同学们与家长携手合作,将校园化作欢乐的海洋。活动中,大家在轻松氛围里回顾一学期责任成长的点滴,在欢声笑语中释放学习压力。这场由学生与家委会主导的节日庆典,不仅展现了同学们的组织能力与责任担当,更成为责任教育的生动注脚,激励着大家在未来继续以责任为伴,勇敢前行。
回望这一学期,南校预初年级以“责任”为笔,在实践的画卷上勾勒出成长的万千气象。从心理剧的共情共鸣,到法庭模拟的理性思辨;从换巾仪式的庄重传承,到家校携手的创新探索,每一场活动都是责任教育的鲜活注脚。这些经历如同点点星光,照亮了少年们认知责任、践行担当的逐梦之路。未来,相信学子们定能将这份责任意识融入血脉,在更广阔的天地中,以担当为帆、以使命为舵,驶向属于他们的星辰大海。
撰稿:陈菲
摄影:各班班主任
发布:许贞
责编:归文菁
监制:曾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