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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记我校“爱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4 13:33:52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1,450

121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和上海市第29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由徐家汇街道牵头,邀请来了徐汇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杨波律师,来到百年老校徐汇中学,和同学们谈谈“我们为什么要学法”。

讲座刚开始,杨律师便抛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法”呢?同学们积极思考,得出了“法是公民道德的底线”的结论。随后,杨律师通过分析甲骨文中的“法”字,说明了法是一套公平、公正的程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的本质是保障人的权益而不仅仅是去约束人的行为,这改变了许多同学对法的认识,减少了我们与法律的距离感。

接下来,杨律师便开始正式的阐述学法的目的了。杨律师按从“家”到“国”,从“人”到“社会”的顺序,说明了“法”是“公意”,是以人为本的。同时,杨律师举了几个国内外民众对法律的态度以及我们身边校园欺凌的案例,提醒同学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不仅要“不犯法”,更要“善用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使得同学们切实感受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更加坚定了同学们守法的决心。

最后,杨律师给同学们寄语,勉励同学们“中国梦”是有计划,有规则的“白日梦”。实现中国梦,要靠“当今少年未来的成功”,同时,“中国梦”也是“法治梦”,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做梦”,用合法的手段“造梦”,“中国梦”才能够真正获得实现。

杨律师所讲述的贴近生活,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令同学们受益匪浅,同时杨律师幽默风趣,深入浅出的演讲风格也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会场气氛热烈,不时传来阵阵掌声。会后,杨律师将自己写的普法读物捐赠给校图书馆,鼓励同学们继续学习法律知识,早日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是我们一生的课题。相信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能以法律的底线约束自己,以道德的规范要求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
撰稿:初二(4)班  王郁同  摄影:丁磊  责编: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