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中学2011-2012年度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23 08:48:17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358

 

1、校内的电线,照明灯和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电工

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用电要求进行操作。

    2、教室、办公室、教职工宿舍和校内其它地万不准私拉乱接电

源,如工作需要须经总务处负责人批准并有电工安装。

    3、学校电工要对学校所有的电线、照明灯和用电设备特别保护

建筑祟思楼用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如接头松动、电线破损老

化等)及时维修更换。

    4、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和

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5、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学校变电站要有电工专人管理,各组室也要有用电安全管理

员负责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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