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推进上海市控烟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要求,2016年12月6日,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专家领导对我校开展无烟单位复核评审工作。
我校于2010年成功创建上海市无烟学校。六年来,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面向全校师生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创造环境整洁、空气清新的美丽校园,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此次复核评审工作,市疾控的专家领导现场查阅了我校近几年控烟工作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校园无烟环境的检查,对我校控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给出了宝贵的建议。
2016年11月11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按照新规,上海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新规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让我们人人参与,远离烟草,共同创造我们的绿色美丽校园。
(撰稿:黄瑞雯 责任编辑:王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