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化场所 专用教室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2-03-15 01:52:21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531

飞镖教室使用守规

 

一、  学生进入飞镖教室,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闹,服老师安排,保持一个良好的课堂秩序;

二、  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教室整洁;

三、  在飞镖训练过程中,听老师指导,认真刻苦训练,遇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四、  老师要对学生进行飞镖器械安全使用教育,使学生掌握飞镖器械的性能、使用方法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五、  爱护公物,节约易耗器材,避免不必要的损坏与浪费,如有非正常损坏设备或器材,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  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加强做好学生在训练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投镖安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害事故;

七、  每次训练结束后,要检查门、窗、电、空调是否关好。学生借用器材应归还老师,飞镖教室物品,未经老师许可,不得擅自带出;

八、  经常检查室内设备、飞镖器械等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合唱教室使用规章制度

 

1.合唱教室内有钢琴一台、合唱台阶一副,衣柜、资料橱、陈列橱各一个,多媒体教学系统(液晶投影仪、银幕、音响、计算机、视频展示台、教师工作台)一套,学生坐椅45把,谱架一个。

2、合唱教室内的所有公共用具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防止影响教学活动。

3合唱教室内所有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可挪作私用,不得外借。如有外借,须与教室管理人员联系。

4、合唱教室内的公共用具若遭到人为损害,必须勒令损坏者照价赔偿。

5.合唱教室为专人专用的教学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若有其他师生欲使用合唱教室,须与本教室管理教师联系,并严格按照本细则规范使用。

 

合唱教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管理人员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2、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音乐教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教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3、管理人员在接待经允许进入音乐教室的人员时,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

4管理人员在教室使用完毕后、离开教室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盖好琴盖。

合唱教室学生使用规范

 

1、学生必须有序进入或离开合唱教室,不大声喧嚷、不嬉闹奔跑、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室内安静,等待上课。

2、学生必须爱护合唱教室内公物,不得在合唱台阶、讲台、储物柜等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得在合唱台阶上嬉戏追逐。如有人为破坏公物,一经发现,则按价赔偿。

3、学生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移动、拆卸,或拿走任何合唱教室内的设备、教具、演出服等。

4、学生必须保持合唱教室清洁卫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教室,严禁在教室内进食。凡雨具一律放在教室外,室内其它地方一概不准放置。

 

 

 

口风琴工作室规章制度

 

教室由多媒体教学系统,液晶投影仪、银幕、音响、计算机、视频展示台、电子琴,钢琴,口风琴橱柜等组成。

教室由专人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学生使用规则:

一.            学生应排队进入教室,进教室后按指定座位坐,并保持室内安静。

二.            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带与上课无关的物品进教室。

三.            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乐器,设备。教学用乐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            每次上课要带好吹管,使用前和使用后都要清洗。使用乐器前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五.            老师指挥,正确使用乐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            使用完口风琴要把琴内水倒干净,放入包内归还原处。如有人为损坏要赔偿。

教师使用注意事项:

一.            乐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二.            任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三.            口风琴要定期消毒,保持卫生。

四.            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乐器要报教导处,如有损坏,遗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五.            每天使用完教室后,教师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离开教室要关门,窗,电总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美术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工作室由该工作室教师自行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借与他人使用,如发生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学校画材(石膏像、画架、画板、画框、画纸、画桌椅、灯光、静物、静物台、衬布)、多媒体等教学设备。

二、严格按照大纲要求,不得在美术教室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教学活动。

三、 严格执行领导多彩发展的办学理念,提高美术班学生的专业水平和艺术修养,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

四、加强美术班学生的思想、业务和组织建设,认真做好美术班学生的思想教育、业务考核等记录工作,对学生不良思想及行为要及时批评教育,保持整个美术室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明确校纪校规,做到按时上下课(在工作室上课的学生最多提早五分钟下课)。

六、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七、按标准教学要求配备和申购画材、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八、画材、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九、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另:消耗类材料须注明。

十、经批准出借的画材、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十一、经批准报废报损的画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十二、做好各种画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及时修理、清洁的工作,保持常用画具、设备完好无损。

十三、保持室内整洁有序,每次教学完毕及时做好工作室清洁整理工作,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四、美术多媒体教室、画廊、展示橱柜、厕所、门窗等公共部分由分管教师负责管理。

十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所有负责区域水、电总开关和门窗,教师之间互助互督。

 

美术工作室学生使用规则

 

一、进入美术工作室要营造艺术氛围,按指定座位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奔跑吵闹,保持室内安静。

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教学设备及教师办公用具。

三、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学校设备、画具,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

四、听老师指挥,正确使用画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六、爱护教学环境,保持工作室整洁,不得乱涂乱画和其他破坏工作室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七、使用完毕,按要求整齐放回原位

八、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相机等不得带入美术室,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九、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有事情,应告知任教老师。无故离开15分钟以上未回,作旷课处理,并联系班主任。

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不来美术室上课,如班级年级有事者,由任课老师向美术老师请假,否则做旷课处理。

 

 

美术工作室赔偿制度

 

一、教学设备、画具,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予赔偿。

二、教学设备、画具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三、教学设备、画具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外单位或个人借用而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五、赔偿办法,由工作室负责老师及总务处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2010.9.2

数字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1.教室多媒体教学系统液晶投影仪、银幕、音响、计算机、视频展示台、电子琴组成。

2.音乐教室由专人管理,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3.钢琴等乐器要精心爱护,课后搞好整理工作,上面盖好罩,防止灰尘进入影响正常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使其一直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4.学生教学用的各种乐器,应按照方法正确使用演奏,不可任意损坏。

5.学生进入音乐教室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

6.教室的所有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可挪作私用,不得外借。如有外借,则须校长室、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外借。

7.数字音乐教室电教设备使用时应该严格按操作规程去使用,损坏要赔偿。不可随意拆弄,如遇故障,应立即报维修,以便处理。

8.学生应排队进入本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搬动座位。不得大声喧嚷。保持室内安静,等待上课。

9.数字音乐教室要勤检查、善保养,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使用后及时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盗工作。

 

数字音乐教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任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音乐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2.任课老师要保持室内清洁,做到墙壁洁,门窗亮,地面净,上课时教师学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物品.

3.严格遵守学校音乐教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音乐教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毒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音乐教室的绝对安全和整洁。

4.严格遵守音乐教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音乐教室外。

5.接待经允许进入音乐教室的人员,要热情周到,举止大方,注重衣着整洁和仪容端庄。

6.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数字音乐教室学生使用职责

 

1.学生进入音乐教室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音乐课无关的事.

2.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教室.

3.严格遵守音乐教室及音乐器材的借用手续,严禁不经批准将室内器材借出音乐教室外。

4、学生教学用的各种乐器,应按照方法正确使用演奏,不可任意损坏。

 

 

徐汇中学室内乐队规章制度

 

一、 排练前
1
、 按时参加排练,不浪费他人的一分一秒。

2、 排练室保持安静,共同营造美的艺术氛围。
2
、 听从乐队首席与声部长的指挥,于排练前自觉校准琴弦。
3
、 准备排练所需的乐器、谱架等,并坐在指定位子等候排练开始。

二、 排练中
1
、 服从指挥,虚心听取,尽力而为。
2
、 专心排练,不做与排练无关的事,如:做作业,讲废话,看书等。
3
、 关闭手机,消除干扰。

4、 互帮互助、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5
借用学校或他人乐器,如有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


三、 排练后
1
、整理乐谱,保证完好无损,声部长负责检查。
2
、将乐器、谱架放回原处,并将本人留下的垃圾等一起带走。
3
、值日生自觉留下打扫卫生,并关窗、门。

4、按时回家,不许在学校逗留。


四、 表演比赛
1、 自带乐器,自备琴弦,以防意外断裂。
2
、 如有事要离开,必须报告老师,不经同意不得随意离开。
3
、 声部长负责制,尽量让队员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以内。
4
、 候场期间,应安静等待,不许大声喧哗、闲聊、定音等。

 

                                              

 

 

 

徐汇中学图书馆师生阅览须知

 

图书馆是知识的殿堂,请同学们能尊重知识,文明阅览。

当你踏进图书室时请保持安静,做到不奔跑、不吵闹、不大声喧哗,搬动椅子时请轻移轻放。

请不要携带课本、食物等进入图书室。

每次翻阅时请只选取一本,离开图书室时请把手中翻看的书报杂志放回原位。

 

请能依次安静地离开图书馆

 

 

《学生图书借还规则》

 

1.学生须凭本人借书证借书,借书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转借他人借用者,则停止其借书权一学期。

2.学生每人每次限借图书3册,借期为30天。为加快图书流通请按期归还,如需延长借期须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暑假借期为70天,寒假借期为45天。

3.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借书时请当面捡查所借图书有无破损,涂画等情况,还书时如发现图书损坏,则按章程处理。   

4.学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毕业,必须来馆办清还书手续教导处方能办离校手续。

5.借阅室内保持安静,不要谈笑喧闹;图书选取阅毕请放回原处。

6.开放时间:周一-------- 周五   830----400

每天还书时间:每节课间

每天借书时间:中午:11501250

注:凡参加各类竞赛的同学,需借阅的学科书籍则由竞赛辅导老师统一办理。

   

《学生图书阅览规则》

 

1.图书馆是知识的殿堂,请同学们能尊重知识、文明阅览,并自觉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2.当你踏进这扇门时,请自觉保持安静,做到不奔跑不吵闹,不要大声谈笑喧闹。

3.进入阅览室请不要携带食物,课本书包等须放在指定位置,外借图书不要带入阅览室。

4.每次翻阅最好只选取一种,不随意涂写或损坏宣传标牌,保持室内整洁。

5.离开阅览室时应把书籍、报纸、杂志放回原处,桌椅恢复原位。

6.要爱护图书,损坏公物须按章赔偿。

7.阅览室书刊,只供阅览,请不要携带出室外。

开放时间:周一-------- 周五   1150----1250

 

《学生阅读课规则》

 

1.进入阅览室书包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外借图书和报刊严禁带入阅览室。

 

2.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要大声谈笑喧闹,不吃零食和饮料,不随便搬动桌椅,保持室内整洁。室内宣传标牌不得随意涂写或损坏。离开阅览室时应把报刊、椅子放回原处。

 

3.要爱护报刊,取阅报刊每次限一种,阅后立即放回原处。损坏报刊须按章赔偿。

 

4.本室报刊,只能在本室内阅览,不得携出室外。

 

5.学生应自觉遵守阅读课规则。

 

6.开放时间:

     周一--- 周五   815----415

 

 

《图书赔偿制度》

1.污损图书封面,须赔偿装订费伍元(精装本另加装订费伍元);污损图书内页,尚不影响流通的,按原书价的2倍计赔;污损图书致无法阅读的按原书价5倍计赔。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偿还相同版本的图书,如书无法购得,一般书籍按原书价3倍、贵重书籍按原书价5倍计赔,成套图书(2本以上)遗失其中一本须照整套书价按前述办法计赔,末遗失的原书仍由本馆收回。  

 

3.对故意损坏、盗窃图书者,罚原书价10倍,并视情节轻重停止借阅半年。对违纪者,报告学校有关领导严肃处理。

 

4。爱护图书条形码。对故意损坏条形码者,除罚款十元外,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严肃处理。   

 

5.对累计还书超期三次者,将停止其借阅图书一学期。

 

 

 

徐汇中学学生意外伤害处理操作规程

1、学生在校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卫生室及班主任,然后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班主任老师负责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请家长带好学生医保卡前往所送医院。如班主任在上课或者课余时发生的意外伤害,由年级组长委派两位老师参与处理。

2、卫生室老师应及时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理,对伤病严重者,必须在第一时间里呼叫120急救中心。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协助卫生老师同往,送往市级医院就诊。如老师有课不能同往,则由年级组长协调解决,(确保两人以上)。

3、如当事的任课老师由于有课不能陪同处理,应于事故发生的当天内,对学生表示关心和慰问(没有陪同去医院的,一定要家访)并积极配合政教处及班主任处理善后事宜。

4、送学生看病急诊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原则上是由学生家长自行解决。如没用学生医保卡结算的,由任课老师向财务室借取突发事件备用金,先垫付事后凭发票结账。

5、事发3天内任课老师到卫生室补填学生伤害个案报告卡,并协助班主任负责了解发生事故原因,做好记录。及时与受伤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沟通。

6、在处理意外伤害事故中,如果发生矛盾或纠纷,及时和政教处联系,由政教处负责协调。

720089121)行政会讨论通过(2)教工大会宣布(3916开始执行(4)本规程进入问责制程序问责追究。

                                    上海市徐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