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中学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2-09-20 10:11:37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354

 

 

一、指导思想

充分尊重教工当家作主的权利,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让教工能做到知校情、议校政、务校事,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把教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学校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学校将做出的重大决策,向教工报告,从而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以便学校领导能更好决策,切实维护教工权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内容

学校重大事项应指涉及学校发展和改革方向的事项,及教工切身利益等事项、问题。

1、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案。

2、教工奖惩方案及执行情况。

3、教工职务评聘和工资晋升方案及执行情况。

4、教工结构工资评定方案及执行情况。

5、学校评优和评先进情况。

6、教工岗位聘用情况。

7、学校干部任免情况。

8、学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9、教工“四金”,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收缴情况。

10、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11、学校创收情况。

12、大件物资采购和大型项目建设招标情况。

13、“校务公开”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报告的形式

1、教代会。

2、在教代会休会期间,可视情况,召开全体教工大会。

3、部分教工座谈会。

4、个别访谈。

5、出公告。

6、开设专栏。

四、报告的原则

1、作为一项制度必须贯彻落实,并作为学校领导考核的内容。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应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

3、报告内容务求简洁、具体,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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