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材料:从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从名校蔓延至一般学校
发布时间:2012-03-07 10:42:52   发布人:匿名   信息来源:暂无   点击次数:363

追问教育系统“小金库”

 

巧立名目收费,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资金无从查证,“小金库”事件从名校蔓延至一般学校……日前,广东、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小金库”整治清理情况作了通报。其中,教育系统的“小金库”事件占相当比例。教育系统的一些“小金库”为何愈演愈烈?监管存在哪些漏洞?
     教育系统“小金库”渐成“顽疾”
      2009年,北京一所知名小学上亿元的“小金库”案尘埃未落;广东省级名校广州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刘燕文因教育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而被判刑8年。这两起“小金库”案虽然金额巨大,但因有关证据被毁部分数额无法查实认定。
      校园“小金库”案发已非偶然,从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从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名校发展至一般学校。广东省纪委等4个部门在过去一年的“小金库”专项整治中,共发现300个小金库,其中教育系统的“小金库”占相当大的比例。地处广东山区的云浮罗定市围底中学“小金库”案成为被通报的典型案例之一。在20082月至20093月短短一年间,围底中学通过采取截留学生膳食收入、隐瞒房屋出租收入等办法,违规私设“小金库”,金额21.6万元。
      纪检监察部门相关官员表示,与其他行业“小金库”相比,教育系统“小金库”已渐成顽疾,虽不断加大治理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这类收费名目繁多,管理混乱,自收自支,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有些举报根本无法查证。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分析说,当前教育系统的“小金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生存型小金库”,另一类是“腐败型小金库”。前者缘于教育投入不足,后者缘于校内管理缺乏民主、缺乏监督。
     披“合法”外衣,行违规收费之实
      广东省教育厅基财处处长蔡文雅说,自2008年春季广东全省城乡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后,由省财政直接把学费、书杂费划拨到各地财政,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实际上,学校已经没有什么财务。学校就是‘报账员’,各级财政部门就是‘出纳’。”
      按道理,如此严格的“收支两条线”让“小金库”很难有存在的空间。但从以上种种“小金库”案件来看,打着“合法”旗号的不规范收费是“小金库”的重要来源,其中主要包括捐资助学费、补课费以及一些所谓的服务性收费等。
      现实中捐资助学费却引起很大争议。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认为,捐资助学费实际上就是择校费。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择校,更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但又表示某初中或小学要接收“非地段”学生入读,就必须交所谓的捐资助学费,这显然有些矛盾。
      教育部门人士认为,捐资助学是对教育投入不足的补充。蔡文雅说,《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如果连这个口子都堵了,教育经费将更加微薄。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对教育的投入仅为GDP2.24%。但她同时强调,“学校是不能经手这笔钱的。”捐资助学费必须统一缴纳到各区县的财政专用账户,财政部门还会给缴款人开具正式票据。
      然而,广东、山西等地一些家长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交的捐资助学费连收据都没有开过,更谈不上获得正式发票。正是这笔“不入账”的捐资助学费,成为目前学校“小金库”的重要来源。
      “小金库”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补课费。深圳市罗湖区某重点学校高二年级老师告诉记者,学生每周补课20节,补课费以学生“自愿”名义征收,但没听说有学生不交的。算下来,她一个学期能拿到补课补贴6000多元。全年级16个班,除了支付教师补贴和水电杂费外,学校因补课获取的收入有30多万元。
      此外,一些与教学相关联的服务性收费也成为“小金库”的又一来源。蔡文雅列举说,这些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看管费、交通费以及学生参加活动的各种费用等等。这类费用应该是采取自愿原则,但部分学校以此作为盈利手段,强制向学生统一收费,且费用标准不公开不透明,也没有相关收据,从而产生“猫腻”。
     给教育违规收费戴上“紧箍咒”
      近些年来,随着捐资助学费数额越来越大,广东等地制定了一整套规范“捐资助学费”的管理制度,以对其进行监管。但从现实来看,监管中确实有一定难度。
      山西某地的教育局长说,“小金库”属于预算外收入,没有发票,没有收据,很难知道收了多少。截留资金不入大账,计入个人小账,隐蔽性强,账面上也很难看得出来。
      专家认为,要从源头上封堵“小金库”,首先要取消各种不合法收费,而捐资助学费首先要取缔。王则楚说:“教育不是产业,而是公益事业”。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不能靠捐资助学费,事实证明,捐资助学费已经成了腐败的温床。它给了学校校长相当大的权力,甚至可以一手遮天,轻易逃避监管。
      专家还提出,对于违法收费的学校要严肃查处,不能“只通报不处理”,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一些典型案例要向社会公开,以使警钟长鸣。


      新华社记者  郑天虹  刘云伶(据新华社广州113电)